政绩观问题不仅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深厚理论根基,系统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当前,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过程中,深刻把握其内在的实践品格与逻辑脉络,是把思想伟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强大动力的关键所在。
一、人民至上: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人民至上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与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正确政绩观实践品格最核心的价值立场和伦理内核。这一立场确立了人民作为历史主体、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的至高地位,回答了政绩“为谁创造”这一根本问题。只有坚持人民至上立场,才能确保执政方向不偏航,使执政活动始终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有利于持续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不断增强党的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进而从根本上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理解这一理念,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锚定价值基点,坚守一切为了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答案唯一且坚定: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切工作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因此,衡量政绩为民的最高标准,归根结底在于人民生活是否真正改善、群众权益是否得到更好保障、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是否得到科学有效解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持续提升。一旦脱离这一价值基点,政绩就极易异化为追求个人名利、博取上级关注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背离执政初心。
厚植力量源泉,坚持一切依靠人民。这一理念回答了政绩“靠谁创造”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正确政绩观始终坚守人民主体地位,注重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说,中国式现代化取得的伟大成就,根本在于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汲取民智,广泛凝聚民力,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唯有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取得的发展成绩才拥有深厚的力量支撑、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明确评判标准,接受人民检验。政绩优劣由谁评判?人民群众是现代化实践的核心评价主体,业绩优劣最终评判权掌握在人民手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决策与执行效果,是否真正有益于社会、惠及百姓,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的考核需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优劣的根本价值尺度。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人民是阅卷人作用,从激励和纠治两方面加强制度安排,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构建由人民群众参与的政绩评价机制,以政绩考核为“指挥棒”,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一线真实声音,以人民满意为镜鉴,不断校准干事创业的方向,切实将“民之所盼”转化为“政之所向”。
二、实事求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基础
如果说“人民至上”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实践方向,那么“实事求是”则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了思想基石。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遵循,是提升党的执政科学化水平的核心所在,确保执政行为始终建立在对客观世界真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提高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具体来看,实事求是方法论贯穿于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每个环节。
尊重客观实际,反对主观臆断。立足实际,搞清楚“实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提。无论是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党领导人民始终对标我国实际问题的解决。领导干部唯有迎着问题去,以“真调研”发现“真问题”,找到“真办法”,才能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历史方位、现实条件、优势短板和发展阶段。凡是违背实事求是这一思想方法,脱离实际,盲目攀比,搞“一刀切”、层层加码,或者制定超越发展阶段,违背客观规律的高指标、空口号,以及不顾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盲目开发行为,最终只会劳民伤财,给地方发展留下沉重包袱,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把握客观规律,始终按规律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是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基本要求。政绩植根“实际”的土壤,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的建设任务,每一项工作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准则:经济发展要遵循市场规律、价值规律,城市建设要遵循规划规律、可持续发展规律,社会治理要遵循社会运行规律、公共安全规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认识规律、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唯有始终遵循规律、科学决策、有效落实,才能避免蛮干、瞎干,取得的业绩才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倘若抱有侥幸心理,违背客观规律推进工作,即便短期内能见到一些表面“成效”,也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长远来看必然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坚持真理初心,勇于修正错误。实践的过程是复杂的,人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完善的过程。正确政绩观的形成与确立,源自我们党长期执政实践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特别是对以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政绩观偏差问题的深刻反思与坚决纠治。在推动发展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判断失误、决策偏差等问题,实事求是原则要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勇于承认和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根据实践发展和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和完善政策举措。对于已经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是错误的发展决策,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敢于斗争的魄力,坚决予以纠正,最大限度减少发展损失。这种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态度,本身就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
三、担当作为:正确政绩观的行动品格
正确政绩观的价值立场与思想方法,最终需外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集中体现为“担当作为”这一行动品格。担当作为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强调的是一种积极主动、迎难而上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敢闯敢试的奋斗姿态,勇于负责、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更是将美好发展蓝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现实成果,把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的核心执行力,回答的是“怎样创造政绩”问题。落实担当作为,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勇于担当尽责,恪守初心使命。“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勇于作为、善于担当体现在领导干部这一实践主体对职责使命的忠诚履行的历史自觉和主观能动性上。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身处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善其事,始终牢记执政为民的职责使命,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之中。尤其在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人民群众的期待诉求时,更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牢记肩上的担子,遇到困难挑战不退缩、不推诿,主动扛起发展责任,积极主动履职作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于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坚决干好;对于应负的责任,迎着风险也要勇于承担。坚决反对不思进取、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摒弃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往上交的“太平官”思想。
敢于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任何真正的、过硬的发展成绩,都不会轻易取得,总会遇到大小不同的困难和挑战。担当作为,要求党员干部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时,具备直面勇气和破解难题的智慧,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中经受考验。特别是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时,更要自觉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始终不畏艰险、挺身而出,聚焦问题、靶向发力,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地,在重大考验中练就真本领,干出新业绩。
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发展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上。10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的成绩,都是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闯出来的。“担当作为”的行动特质,直接关系到执政意志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领导干部践行担当作为,首要是对既定发展目标和任务,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同时,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工作实效,追求实实在在的投入、实实在在的增长、实实在在的民生改善。此外,要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界限和尺度,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结果导向,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战略规划真正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发展成果,显著提升治理的执行效率和攻坚能力。
四、守正创新: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要求
守正创新是新时代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方法,关乎党的执政适应性与前瞻性,核心是回答“如何提升政绩”的问题,彰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在应对时代变局、开创事业新局面的过程中,既要坚守根本、守住底线,更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以守正保方向,以创新促发展,能够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从这个角度看,落实守正创新要从以下层面来理解。
坚守发展根本,把准前进方向。“守正”是前提、是根本,就是要坚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动摇,坚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动摇。这些根本性的原则和方向,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宝贵历史经验,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盘星和压舱石,更是创造政绩、推动发展的根本遵循。离开了“守正”,创新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政绩的取得也会偏离正确轨道。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取得的发展成绩,才会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符合国家整体战略和长远发展利益。
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既要坚守“守正”之本,又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时代责任感,激发“创新”之力,克服“路径依赖”,在探索中前行,在创新中发展。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推进体制机制、技术手段、治理模式的变革与创新,努力实现更多突破性进展,拓展发展新空间。特别是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共同富裕、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时代任务,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开动脑筋、主动作为、大胆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开拓事业发展新天地。
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做到融会贯通。“守正”不是墨守成规、故步自封,“创新”不是凭空幻想、脱离实际,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守正为创新划定了正确航向;创新为守正注入了时代活力和发展动力。领导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要把坚持基本原则与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将日常履职与崇高使命相联结的行动自觉,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当前的急难愁盼问题,创造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又要着眼长远,精心谋划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使创造的政绩既体现历史的连续性,又充满时代的创造性,在承前启后中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唯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担当作为”的行动品格、“守正创新”的时代要求,持续营造崇尚实干、讲求实绩的良好政治生态,使正确政绩观真正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
【作者简介】盛凌振,欢迎来到公海7108线路教授
【文章来源】《唯实》2026年第4期
